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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啦啦的的把被子吹得猎猎作响,蒲遥站在空旷的顶楼平台,好似一面旗展开。
“晚霞好美。”
许钧拿了两把椅子过来招呼蒲遥过来坐。
世界那么美丽那么宁静,艳丽的晚霞幻妙而浓烈,在蝉鸣渐歇中缓缓没入夜晚。
这个傍晚格外的长,两个人自由轻松的坐在天台看晚霞,放松的吹风或者仰头看天。
“许钧哥以后想做什么?”
许钧的眼神明亮,“我想自己卖鞋。”
“报纸上说‘民族要有自己过硬的品牌’,遥遥,我们创立一个品牌怎么样?就卖皮鞋,我做鞋做了这么久,每道工序都做过,知道料子、工艺的好坏,我们做一个好的品牌,广州、白云区这么多鞋子和衣服,我认识很多工友,这些都是货源啊!报纸上都这么说,国家一定是鼓励这些的,也许我们也会变成大老板,能开大商店!”
他一向都很沉稳,像个历尽沧桑的大哥哥,蒲遥这是第一次见他情绪激动的说了这么多话,他的眼睛是明亮的,身上仿佛披着那艳丽的烟霞发着光似的,充满的蓬勃的生命力。
他也不过是二十一岁,拥有披荆斩棘的勇气和勇往直前的决心,对未来的一切、对人生充满了向往。
蒲遥的眼睛明亮,“好!许钧哥,我觉得一定能行,我跟着许钧哥当大老板!”
两个人相视一笑,然后快乐的畅想未来,诉说各自的天马行空。
经历的一天的劳累,吃饱喝足、洗漱过后两个人睡觉。
因为天热许钧让蒲遥睡床,他睡地板,像之前一样的,无论蒲遥怎么说也不和他换。
他关了灯盖着被子,突然感觉到旁边躺了一个人。
他屏住呼吸扭过头,黑暗中能看见蒲遥的轮廓。
听见的开心的笑了一下:“许钧哥,地板很舒服,我也睡,这里的一切都很干净啊,地板和床上一样,我们一起睡。”
许钧的眼皮动了动,他似乎听见自己的心脏在狂乱的跳动着。
他喜欢的人就躺在他的身边,在对他笑,充满的善意和温柔。
他心潮澎湃,脑子里一瞬间划过无数阴暗下流的想法,最终是深深的屏住气息,轻轻道:“睡吧。”
第二天两个人去书店买了一大堆书。
新书旧书参半,因为书买多了也贵,最后还是去旧书市场淘了一大半。
有些,有些是专业书,给蒲遥买了些练字帖和画册,他还对花花绿绿的杂志感兴趣,许钧也买了很多。
今天这一堆书比昨天还重,但是两个人回去得都很早。
接着不约而同兴奋的看起了书。
许钧翻开律法类的专业书,认真的看了大半天没看明白,一路看下去也知道的许多。
一个星期后终于翻到了那个困扰了自己许久的法律。
原来同性恋不属于流氓罪。
作废好几年了。
第92章
我在广州等你85
许钧是在没有辍学之前成绩很好,他天资聪颖,几乎什么都能做成,学校里的体育运动,去砍柴、学文化他样样的第一。
多年不读书,一读书几乎是沉浸在了书海里。
他读得相当快,还看了好几个精彩的故事。
书粗略的读了一遍,第二遍又细细的看,本来买来给蒲遥画画的都被他快用光了。
于是又买了些。
蒲遥对小故事、漫画、杂志很感兴趣,还喜欢写写画画临摹,两个人这段时间没有工作,索性去书店看书。
在书店内看书是不用钱的,许钧比较会人情往来,有时候来会给老板带点水果,一来二去老板都认识他们了,以为他们是附近的大学生,
还给了他们小板凳坐。
他们年纪比一般的初中生、高中生大点,从来不吵闹,也很保护书,每次来看书老板还会和他们聊天。
“看那么多书啊?”
蒲遥说:“我们多读书要当大老板。”
蒲遥长得好,话也多点儿,说起话来又软又甜,老板很喜欢逗他,爱和他说话,“读书能当大老板?”
蒲遥满口的道理:“嗯,当大老板的都是读书厉害的。”
“谁说的?我兄弟小学文凭,如今也是大老板,我表弟大学文凭,但是现在学习学傻了,读书多真的能当大老板?”
“是。”蒲遥坚定的说。
老板笑道:“我看你就是想看课外书,你这些都是课外书。”
老板还给他们倒了茶喝,蒲遥看的东西杂七杂八的,但是他看得津津有味,手里还拿着一本旧的新华字典,有时候还会翻翻,带着自己的小笔记本写写画画,字写得不怎么好,但要是问他一些问题,他竟然答得很惊人。
不是寻常的答案,总是在意料之外。
蒲遥说:“我们要去北京路开商店。”
老板说,“那边租金很贵啵。”
蒲遥点了点头又认认真真看书了。
余光看了眼许钧,发现他有时候还会分神和他说话,他连忙闭嘴,怕打扰了他。
两个人纯看书的时间不长,不到一个月许钧就忙了起来。
蒲遥不知道那些门门道道,也不知道怎么运作,但是许钧好像摸到了一些门道,磕磕碰碰,跌倒了又爬起来,每天都干劲满满的,天没亮就出发了,甚至还给蒲遥煮了早餐,中午的时候蒲遥有时候会自己煮面,有时候回去外面吃河粉,早早买了新鲜的菜,他做菜有点难吃,但是煮饭是可以的。
许钧无论多忙都会早早回来做菜,几乎都能按时吃饭。
有一天许钧拿出一份合同,“遥遥,我们开公司了,你签字,我们一人一半。”
蒲遥虽然认字多了一点,但是合同的条条框框是看不懂的。
可他也知道他什么也没做,拿不了一个公司一半。
这可是一个公司!他们真的要当大老板了!
蒲遥说:“许钧哥,我给你打工就行。”
许钧温柔的笑了笑:“遥遥,拿一百块给我。”
蒲遥没有犹豫,回了房间就去拿藏得严严实实的一百块钱。
这几乎是也所有的身家了。
这段时间都是吃许钧的,他每天还买水果回来有时候是零食,开销很大。
许钧吃存折里有一万块钱,在之前蒲遥觉得这是天大的数字,可是现在有时候看见许钧在算来算去的,这些都不算什么。
也许他要钱有急用了。
谁知道许钧说:“遥遥的一百块是入股了。”
“营业执照工本费,材料费,一起两百多一点,我也只是出了一百多。”
这么简单就能当老板吗?
蒲遥不太相信,许钧又一顿解释,终于把他说服了。
许钧说:“遥遥最近画了好多东西,我们的商标、我们的第一款鞋子遥遥来设计好不好?”
他知道蒲遥最近一直在看鞋子,因为他说要做皮鞋。
蒲遥写字写得不怎么样,但是画画画得挺好,写写画画,许钧总是觉得很好看。
这太有意义了,他们公司的商标、首款鞋子由蒲遥设计,他一定会好好守护这个公司。
他也不知道别人觉得怎么样、就觉得蒲遥画得好,蒲遥会不会设计的很好也没关系,因为这不是设计的问题,而是他运营的问题。
蒲遥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可怕的事,从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胆子这么大。
但是书上的人、那些知识教他胆子更大。
蒲遥不知道他拿着五千块钱,根据金融书上的知识点融会贯通各种杠杆抵押,此时竟然已经拥有了三百万的现金流,租着高档的商务车走动,还招了个保镖,不仅拿下了非常优质的供应商,甚至还和电视台、南方大厦的有了联系,取得了广告位预订。
蒲遥设计出什么都可以。
蒲遥终于得到的自己的任务,他脑子里已经想了好多种好多种写字,许钧一说,他已经把画册拿了出来:“许钧哥,你看看这些,好不好?”
许钧在外边跑了这么久,已经见识过无数的鞋子和种类,大道至简,皮鞋只需要最简单的样子就行。
没想到蒲遥竟然画出了多款女士皮鞋。
款式都相当新颖。
许钧眼前一亮,他有强烈的预感,他们一定能火爆起来!
那年十二月十七日,许钧和蒲遥的门店在南方大厦、北京路各开了一间,商标和装修都显得店面十分华贵。
鞋子的品控完全由许钧亲自监督,连蒲遥也跟着去厂里熬了几夜。
甚至拍了广告,在广州卫视、中央卫视拿到了六秒的广告。
请不起明星,但是把鞋子拍得质感相当好,广告词也非常洗脑。
定价相对要高,蒲遥有点担忧:“这么贵真的有人会买吗?”
许钧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:“遥遥放心,有的东西越贵越有人买。”
他们每双写字都刻了编号,独一无二的。
蒲遥心里很没底,总觉得这一切十分魔幻,他们一下子就当上了大老板,他写写画画的鞋子竟然被真实做了出来。
真的会有人买吗?
他们两个像草台班子似的,许钧倒是靠谱很多,可他一点也没底。
只是没想到反响这么好,第一天就卖爆了!
许钧和南方大厦等多商场、酒店都有合作,比如在某个酒店住宿就能得到鞋子的八折优惠卷和优先购买权。
而他打出的广告效益显著,甚至还招了群众演员来抢购。
肤白貌美穿着昂贵西装短裙的服务员笑容专业,“客人们稍等,我们第一批贵客还没到。”
第一批客人是合作方拿着优惠卷的客人们,选的都是高档酒店,事先打过电话确认谁谁会来。
由于皮鞋的定价高,所以一般都是些成功人士或者白领精英,本来只是不屑一顾的笑笑,没想到竟然看到这么火爆的场面,连家中的妻子都打电话来:“死鬼!我一定要那双红色的皮鞋!帮我抢到!”
原来许钧早已联系了电视台新闻来播报这罕见的抢购热潮。
于是许钧和蒲遥的店一炮而红,当天竟然卖出了两百双,后续的销量持续增加,不到三个星期竟然断货了。
好在许钧早有准备,看那势头已经在加班加点的赶制,甚至趁热联系合作商去北京开了分店。
次年春季末,他们净赚了五百万。
两个人拿着钱笑着在房间里打滚。
“许钧哥,好多钱,做梦一样。”
许钧搂着他开心的笑:“遥遥我的宝贝,你是我小福星,你设计得真好!”
他说着,下意识对着蒲遥亲了一口。
在梦里好像做过无数次了。
梦想成真以及美人在怀。
许钧愣愣良久。
他缓慢的垂下眼眸,暖黄的灯光映照他温柔的眼睛,满眼都是蒲遥的影子。
“遥遥,我喜欢你。”
第93章
我去广州找你19
这些天忙着开公司、做鞋子,手上虽然有了钱,但来没来得及搬家。
还是之前租的那个小房子,两个人窝在一个温馨的小房间里,没开白炽灯,但是开了暖色的小台灯,两个人在干净的泡沫地板上数钱打滚,兴奋的搂在一起。
许钧突然亲了他一下。
蒲遥一下子没反应过来,就听见许钧说喜欢他。
蒲遥弯着眼睛笑:“许钧哥,我也喜欢你。”
许钧的心脏狂跳,他呼吸急促起来,地板是柔软干净的,蒲遥仰躺在地上,许钧搂着他,伏在他身上,一只手环着他的腰。
他眼眸幽暗,看着蒲遥单纯明媚的笑容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“遥遥……”
他声音沙哑,手指贴近蒲遥的耳畔,轻轻的抚摸他柔软的发,深深的看着他的眼睛,“不是这个喜欢啊……”
蒲遥乖乖的躺在地板上,他的眼睛清澈纯洁、美丽无暇,宛若世上最美丽的珍宝,头发也软软的,像半开的花似的散在地板上,露出灵巧的耳畔和光洁的额头,漂亮得像个小天使。
“是……哪个?”
许钧看着他的眼睛,然后缓慢的垂下眼眸,在他的唇角轻轻吻了一下。
他听见了自己狂乱的心跳。
“这个。”
蒲遥的表情呆呆的,像是一点也没反应过来。
许钧狭长的眼眸略微垂下,在灯光下、在望向蒲遥的时候格外温柔,“遥遥,刚才我亲你,你讨厌吗?”
蒲遥和他日夜接触,晚上还睡一张床,是非常亲密友好的关系,许钧时常会抱他,勾肩搭背的,或者拉着手。
不讨厌。
他们是很好的关系,他很感激许钧,感谢他带自己打工,感谢他带自己当大老板。
自己的记忆力不好,小学还没读完,许钧肯收留他、带着他打工已经让他万分感动,他如今赚钱、发达了也带着他。
他是世界上最最最好的人。
他们的成功看似很轻易,只要蒲遥知道一点也不容易。
许钧在外面一定受了很多苦,有一次他在家等了许钧很久,打开门一看,他竟然在门口睡着了。
可是许钧从来没在他面前因为这些事发脾气,也总是挑好玩的事情和他说。
他对自己太好了。
蒲遥摇头:“不讨厌。”
许钧的内心在煎熬,他不知道蒲遥是不是真的知道,但是他直觉就是蒲遥并不明白其中的意义,他只是依赖他、感激他,或者是把他当成亲人。
而他却不想这样,他想要挑破,想要蒲遥知道他的心意。
他有时候会抱蒲遥,好似不带爱昧的,温柔的、像两个灵魂在风云中相拥一样。
可是蒲遥不知道每一次的触碰他都带着私心。
看似没有丝毫暧昧的触碰和拥抱,让他的心中的执念疯狂的生长。
他早就不满足那伪装的、带着罪恶的隐秘心思的相处。
可是他又怎么忍心拉蒲遥下水?
他的眼圈红红的,轻轻的捧着蒲遥的脸,“遥遥,如果我说我喜欢你,是想和你结婚那样的喜欢,是永远在一起的,不准你喜欢别人那种喜欢,你会怕吗?”